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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18-12-29 | 2143 次浏览 | 分享到:

市场监管总局12月4日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国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决定将现行的“企业自愿申请+政府核查发证+市场监督”的管理模式改为“企业自我声明+政府后续监管+市场监督”的管理模式。通知提出,自愿参加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按照《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质技监局量函〔2001〕106号,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声明后即可在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C标志。